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体育学院(青岛)
山东大学(青岛)党工委学生工作部
本科教育办公室(公共教学管理服务中心)
(三)协办单位
山东大学(青岛)学生游泳协会
山东大学游泳队(青岛)
二、参赛对象与资格
1.参赛人员须为具有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注册学生。
2.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具备完成所报项目的身体条件;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者,禁止参赛。患有传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者,禁止参赛。
3.参赛运动员须签署《附件2-自愿参赛责任书》,并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参赛时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校园卡),赛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情节严重的,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赛事安排
1.比赛时间:2026年11月21日
2.比赛地点:青岛校区游泳馆(宋君复体育馆6号门)
3.赛前技术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9日(线上)
四、比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男女各11项)
序号 |
男子组 |
女子组 |
1 |
50米蛙泳 |
50米蛙泳 |
2 |
100米蛙泳 |
100米蛙泳 |
3 |
50米自由泳 |
50米自由泳 |
4 |
100米自由泳 |
100米自由泳 |
5 |
50米仰泳 |
50米仰泳 |
6 |
100米仰泳 |
100米仰泳 |
7 |
50米蝶泳 |
50米蝶泳 |
8 |
100米蝶泳 |
100米蝶泳 |
9 |
200米自由泳 |
200米自由泳 |
10 |
400米自由泳 |
400米自由泳 |
11 |
200米混合泳 |
200米混合泳 |
注:200米混合泳按照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的顺序进行。
(二)团体项目(男女各3项、男女混合1项)
序号 |
男子组 |
女子组 |
男女混合组 |
1 |
4×50米蛙泳 |
8×50米蛙泳 |
2 |
4×50米自由泳 |
|
3 |
4×50米混合泳 |
|
注2:8×50米男女混合蛙泳参赛配置:男4人、女4人。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限项
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3项。
团体项目由培养单位组队;各学院仅限院内组队,研究院可跨研究院组队(跨院不超过两个研究院)。报名时须注明是否持有深水证,便于泳道统筹安排(游泳队成员仅限在深水区参赛)。
(二)个人项报名材料
每位运动员单独提交1份压缩包,内含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附件1-个人项目报名表》;
2.本人签字确认的《附件3-自愿参赛责任书》PDF扫描件;
3.本人有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电子版或PDF扫描件。
压缩包命名格式:“个人-姓名-思壮杯游泳比赛报名”。
(三)团体项目报名材料
各团体项目由对应队长单独提交独立压缩包,包内需为每位队员建立独立文件夹,文件夹中包含以下材料:
1.《附件2-团体项目报名表》Excel版;
2.《附件2-团体项目报名表》盖章扫描件;
3.每位队员已签字确认的《附件3-自愿参赛责任书》PDF扫描件;
4.每位队员本人有效保险单电子版或纸质版扫描件PDF版;
压缩包命名格式:“团体-队长姓名-项目名称-思壮杯游泳比赛报名”。
(四)提交要求
所有报名材料须于2026年11月1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sduqd_swim@outlook.com完成报名。逾期未提交或材料缺失的,组委会有权不予编排。报名时间以邮箱实际接收时间为准。
报名信息以组委会首次收到的邮件为准,后续发送的报名邮件将不予受理,请运动员谨慎选择参赛项目。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规则与赛制
1.比赛原则上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现行《游泳竞赛规则》;本规程另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本次比赛的特别规定执行。
2.所有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不设预赛,按照最终比赛成绩确定名次。
(二)出发方式
出发方式视游泳馆当日设施条件及运动员实际情况确定:
1.出发台设施健全、可正常使用时,采用跳台出发;
2.不具备跳发条件或运动员无法完成跳发动作时,采用水下蹬边出发。
(三)出发口令与犯规判定
出发口令分为四个环节,依序执行:
1.连续短哨声——准备入场。裁判员发出连续短哨声后,运动员应立即前往指定泳道的出发端,在出发端池壁后方或指定等候区域等候。采用出发台出发的运动员应在出发台后方等候,不得提前登台;采用水中蹬壁出发的运动员可按裁判员指示提前入水。
2.长哨声——进入出发位置。裁判员发出长哨声后,采用出发台出发的运动员应登上出发台并保持站立;采用水中蹬壁出发的运动员应在出发端池壁处完成定位。运动员应注意安全,不得推挤、抢位或擅自跳入水中。
3.发令员发出口令“Take your marks”。采用出发台出发的运动员应立即采取稳定的出发准备姿势,至少一只脚位于出发台前缘,双手位置不限;采用水中蹬壁出发的运动员应面向游进方向,至少一只脚接触池壁,并以单手或双手扶持池壁,保持稳定。所有运动员均须保持静止,不得提前蹬壁、起跳或做出其他出发动作。
4.发出出发信号。待所有运动员均处于稳定、静止的出发准备状态后,发令员方可发出统一、清晰且可辨识的出发信号。运动员听到出发信号后方可起跳或蹬离池壁开始比赛。
5.犯规判定。运动员于出发信号发出前起跳或蹬离池壁,判定为抢跳犯规,取消该项目比赛成绩。
(四)各泳姿竞赛规则
1.各泳姿竞赛规则参照世界泳联(World Aquatics,原国际泳联 FINA)官方《Competition Regulations》。
2.检录要求:参赛运动员须于上下午比赛正式开始前15分钟,携带学生证(校园卡)到检录处检录,未按时检录者视为弃权。
3.资格核查:比赛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及全部成绩。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项目录取名次根据实际参赛人数确定,原则上录取前8名并颁发成绩证书;参赛人数不足8人的,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录取。
2.赛事择优遴选运动员纳入校区代表队后备人才储备库。
3.获奖运动员可享受专项训练条件优待。
4.赛事设立“最佳运动员”“优秀裁判员”荣誉称号,所有获评人员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八、补报说明
1.个人赛如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则取消该项目设置,最终比赛项目以实际报名情况为准。
2.因项目取消导致无法参赛的运动员,可补报项目(补报数量不超过被取消项目数量,且不得补报已取消项目),具体补报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九、安全与保险要求
1.游泳比赛属于高强度竞技项目,参赛者须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审慎报名。
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者,禁止参赛。
3.参赛运动员须购买覆盖赛期(2026年11月14日)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要求:意外身故/残疾≥20万元,意外医疗≥8000元。蚂蚁保、腾讯微保等平台的正规短期意外险均符合要求。
4.比赛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参赛者本人承担责任。
十、申诉与仲裁
对比赛成绩或裁判判罚有异议的,可先向裁判长口头询问;仍有异议的,须在该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经本人签名的申诉书,经裁判长签署意见后提交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定。
十一、赛事QQ群

十二、组委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山东大学(青岛)学生游泳协会
联系邮箱:sduqd_swim@outlook.com
十三、附则
1.参赛人员须自备泳衣、泳帽、泳镜等参赛装备;进入游泳馆须穿拖鞋,禁止携带食物入内。
2.所有报名参赛人员请加入赛事联络QQ群,入群后修改群昵称为“姓名-学院”,群内禁止发布与赛事无关的信息。
3.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4.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所有。
山东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