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学校群众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体质与团队协作意识,经研究决定,举办2026年山东大学(青岛)“山大杯”学生游泳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山东大学(青岛)体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青岛)
山东大学(青岛)水上运动与游泳协会
三、参赛对象与资格
1.参赛对象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2.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具备完成比赛项目的身体条件;
3.参赛运动员须签署《附件3-自愿参赛责任书》;
4.参赛运动员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要求详见本规程第八条“安全与保险要求”第3项;
5.参赛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或校园卡),赛前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凡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情节严重者,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比赛时间:2026年5月30日—5月31日
比赛地点: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游泳馆(宋君复体育馆6号门)
五、比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男女各11项)
序号 |
男子组 |
女子组 |
1 |
50米蛙泳 |
50米蛙泳 |
2 |
100米蛙泳 |
100米蛙泳 |
3 |
50米自由泳 |
50米自由泳 |
4 |
100米自由泳 |
100米自由泳 |
5 |
50米仰泳 |
50米仰泳 |
6 |
100米仰泳 |
100米仰泳 |
7 |
50米蝶泳 |
50米蝶泳 |
8 |
100米蝶泳 |
100米蝶泳 |
9 |
200米自由泳 |
200米自由泳 |
10 |
400米自由泳 |
400米自由泳 |
11 |
200米混合泳 |
200米混合泳 |
(二)团体项目(男女各3项、男女混合1项)
序号 |
男子组 |
女子组 |
男女混合组 |
1 |
4×50米蛙泳 |
4×50米蛙泳 |
8×50米男女混合蛙泳 |
2 |
4×50米自由泳 |
4×50米自由泳 |
|
3 |
4×50米混合泳 |
4×50米混合泳 |
|
注:4×50米混合泳按照仰泳、蛙泳、蝶泳、自由泳的顺序进行。
六、报名办法
1.报名限项:每名运动员限报3项个人项目,团体接力项目不限,报名时须注明是否有深水证,以便泳道统筹安排。
2.个人项目报名方式:
(1)提交原则:每位运动员单独提交1个压缩包,包内包含该运动员所有个人项目报名材料。
(2)材料准备:
①填写完整的《附件1-个人项目报名表》;
②运动员本人签字确认的《附件3-自愿参赛责任书》扫描件PDF版;
③运动员本人有效保险单电子版或纸质版扫描件PDF版;
④运动员本人身份证扫描件PDF版。
(3)压缩包按“个人-姓名-山大杯游泳比赛报名”格式命名。
3.团体项目报名方式:
(1)提交原则:各团体项目由对应队长单独提交独立压缩包,包内需为每位队员建立独立文件夹,文件夹中包含以下材料:
(2)材料准备:
①填写完整的《附件2-团体项目报名表》(队名不超过5个字);
②每位队员已签字确认的《附件3-自愿参赛责任书》扫描件PDF版;
③每位队员本人有效保险单电子版或纸质版扫描件PDF版;
④每位队员本人身份证扫描件PDF版。
(3)压缩包按“团体-队长姓名-项目名称-山大杯游泳比赛报名”格式命名。
4.提交要求:
(1)个人项目与团体项目的全部报名材料,须于2026年5月21日04:00前发送至邮箱:sduqd_swim@outlook.com完成报名。逾期未收到或材料缺失的,组委会有权不予编排,报名时间以邮箱实际接收时间为准,组委会收到报名邮件后将回复确认报名成功。
(2)报名信息以组委会首次收到的邮件为准,后续发送的报名邮件将不予受理,请运动员谨慎选择参赛项目。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录取名次,原则上录取前八名并颁发成绩证书;报名人数不足8人(队)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2.将选拔优秀运动员进入校区队,参与校队选拔及备赛。
3.本次赛事设“最佳运动员”“优秀裁判员”“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其中“最佳运动员”依据获奖数量评定,“优秀裁判员”“优秀志愿者”由组委会提名评定,获评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八、安全与保险要求
1.游泳比赛属高强度竞技项目,参赛者须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审慎报名。
2.有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者不得参赛。
3.参赛运动员须购买覆盖赛期(5月30日—5月31日)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要求:意外身故/残疾≥20万元,意外医疗≥8000元。(蚂蚁保、腾讯微保等平台的正规短期意外险均可使用)
4.比赛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参赛者本人承担责任。
九、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23—2027年《游泳竞赛规则》,各泳姿及出发相关要求按规则执行(具体见本规程第十一条)。
2.出发方式:均采用水下蹬边出发,一次出发制;
3.所有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不设预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4.参赛运动员须于比赛开始前30分钟携带学生证(校园卡)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检录处检录,未按时检录者视为弃权。
5.比赛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及成绩。
十、补报说明
1.如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则取消该项目设置,最终比赛项目以实际报名情况为准。
2.因项目取消导致无法参赛的运动员,可补报项目(补报数量不超过被取消项目数量,且不得补报已取消项目),具体补报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十一、各泳姿及出发具体规则
蛙泳:两臂动作须同时并在同一水平面内完成,无交替动作;两手臂、两腿同时在水下或水面由胸前伸出。每一个完整动作周期内,头部必须露出水面。转身及到达终点时,两手须同时触壁。
仰泳:游进过程中须始终保持仰卧姿势,身体不得完全没入水中;转身及到达终点时,须以单手保持仰卧姿势触壁,转身过程全程保持仰卧姿态。
自由泳:可采用仰泳、蛙泳、蝶泳之外的任何泳姿,游进过程中须保持同一种泳姿游完全程,中途不得转换。转身及到达终点时,身体某一部分须触及池壁;若采用蛙泳、蝶泳、仰泳泳姿,按对应泳姿规则执行。
蝶泳:出发和转身后第一次手臂动作开始,身体保持俯卧姿势;两臂在水面同时向前摆动、水下同时向后划水;腿部上下打腿动作须同时进行,无交替动作,不允许蹬蛙泳腿。转身及到达终点时,两手须同时触壁。
出发口令与犯规规则:
本次比赛统一采用无出发台的水下蹬边出发流程;
裁判发出“连续短哨声”时,运动员进入水中,在出发端池壁前就位,脚贴池壁、身体保持稳定;
裁判发出“长哨声”时,运动员保持出发准备姿势,不得移动;
发令员发出“各就位”口令后,运动员保持静止;待所有运动员稳定后,发令员发出出发信号。
运动员在出发信号发出前蹬离池壁,均判抢跳犯规,取消该运动员该项比赛成绩。
十二、申诉与仲裁
对比赛成绩或裁判判罚有异议者,先向裁判长口头询问;仍有异议的,须在该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签名申诉书,经裁判长签署意见后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决为最终裁定。
十三、组委会联络方式
王迈宇:WANG_MAI_YU(微信)
郭畅:epiphany4846(微信)
邓瑞萌:skiRDdive3708(微信)
十四、其他事项
1.参赛人员须自备泳衣、泳帽、泳镜等装备;
2.进入游泳馆须穿拖鞋,不得携带食物入内;
3.为便于赛事相关事宜通知、报名疑问解答及参赛选手间联络沟通,请所有报名参赛的同学扫描下方QQ群二维码加入联络群,入群后请修改群昵称为“姓名-学院”,群内禁止发布与赛事无关的信息;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5.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大学(青岛)体育委员会所有。
山东大学(青岛)体育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