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党工委学生工作部
本科生教育办公室(公共教学管理服务中心)
体育学院
三、协办单位
山东大学(青岛)极限飞盘社团
四、参赛单位
青岛校区各学院、研究院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9日-10日
地点:山东大学(青岛)曦园北田径场、宋君复体育馆北田径场
六、比赛项目
七人制飞盘混合团体赛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人数:自由组队参赛,每队最多可报运动员15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均不得少于4人;每队设领队1名,精神队长1名,以上人员可兼任队员。
(二)参赛资格
凡山东大学(青岛)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含研究生)且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三)有关规定
1.参赛队员比赛时需携带学生证(其他证件无效),比赛前交裁判组验证,无证或人证不符者,不得参加比赛,对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即取消本队全部比赛成绩和资格,通报批评。
2.各参赛队在报名截止前可申请调整运动员名单1次,报名截止后不得调整运动员。在竞赛进行期间,如果因队员受伤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队员,需要领队与组委会协商说明情况,并提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替换。被替换队员不可再次被替回。
3.领队、精神队长:
(1)每支飞盘队必须有且仅有一名领队和一名精神队长。
(2)领队将负责报名工作,并与组委会协商比赛相关事宜。
(3)精神队长将负责全队飞盘精神学习,带动参赛队员积极情绪,出面调停比赛争议。
(4)队长和精神队长不能由同一个队员担任。
(5)所有比赛,要求队长或精神队长至少一人到场。若两人皆无法到场,可委托一名队员代替到场,并提前告知组委会具体情况。
(6)领队需带领全队队员至少参与一次赛前培训,熟悉比赛规则。赛前培训时间由组委会决定并通知。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全国飞盘运动推广委员会审定的《全国飞盘运动竞赛规则(试行)》。《规则》可在体育总局社体中心网站下载:
https://www.sport.gov.cn/stzx/n5439/c23677931/content.html。
(二)比赛使用由世界飞盘联合会认证的标准175g团队飞盘。
(三)比赛赛制
比赛进行小组赛和淘汰/排位赛两个阶段,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最终赛程安排并在赛前技术会议公布。
(四)同场竞赛的两支队伍上场运动员性别比例一致,均为4:3。双方在赛前通过“猜盘”方式由胜方确定开赛起始性别比例,之后每两分更换一次性别比例直至整场比赛结束。当两队各有4名女运动员同时在场时,该分由女运动员发盘开始比赛;当两队各有4名男运动员同时在场时,该分由男运动员发盘开始比赛。
(五)目标分及比赛时间
1.每场比赛目标分为11分,全场比赛时间为6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5分钟。比赛开始后30分钟或一方得分首先达到6分进入中场休息,上半场已到30分钟但还未打完当前回合,则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打完当前回合为止,全场比赛时间不变。如双方在比赛时间结束时均未达到目标分,得分高的队伍获胜;比赛不出现平局,如平分则比赛继续进行,率先得分的队伍获胜。
2.比赛队伍上下半场各有一次暂停权,每次75秒;距离全场比赛结束不足5分钟时,不得使用暂停权限。飞盘精神暂停不受比赛时间和暂停次数限制。
3.比赛流程
(1)每场比赛每支队伍原则上队长或精神队长必须到场,若队长无法到场,必须在赛前24小时告知主办方确定一位临时队长。除特殊情况,全场比赛过程中组委会与场务仅与领队或精神队长交涉,证件、分队服的收取和分发都通过队长进行。
(2)开赛前30分钟开始检录,开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请队伍合理安排热身时间。检录时间内,领队收齐本场该队所有参赛人员证件(学生证或校园卡)后,提交证件至场务处并领取对应数量的分队服。未在检录阶段上交证件的队员视为无参赛资格人员。
(3)检录完毕后,开赛前10分钟领队来到场地中央猜盘决定场地、盘权和初始性别比例。
(4)在得分后和示意可以开盘前,队伍可以随意进行人员替换。比赛过程中,除队员受伤情况,每支队伍共有三次换人机会。
(5)比赛结束后,领队或精神队长迅速带领全队在场成员列队并合照。
(6)如无特殊情况,比赛结束后5分钟内,检查员发还证件,领队归还分队服。
(7)比赛结束5分钟到15分钟内,各队伍组织集合进行飞盘精神评分。
(8)比赛结束5分钟到15分钟内,组委会讨论并填写比赛结果认定书。
(9)比赛结束15分钟后,领队到组委会处签署比赛结果认定书,并上交飞盘精神评分表。完成比赛结果确认和飞盘精神评分后,全队方可离场。
4.弃赛、罢赛和退出比赛
(1)有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被场务人员发现或在规定时间内接到举报且被证实的,该飞盘队此场比赛按弃赛处理。
(2)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参赛飞盘队未按规定时间(指组委会规定的开赛时间)或人数(至少7人)参加比赛的视为弃赛。
(3)参赛飞盘队队员无故中断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计时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5分钟)的,视为弃赛,本场比赛该队判负。
(4)参赛飞盘队协商导致比赛中止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计时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150秒)后,飞盘必须回到最近的一个无争议的持盘人手中,不遵守该规定的飞盘队按弃赛处理。
5.对因恶劣天气或赛场秩序混乱造成比赛中断的处理:
(1)因恶劣天气或赛场秩序混乱造成比赛中断的,队长与组委会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尽量恢复比赛。
(2)组委会有权决定是否恢复比赛,双方飞盘队应服从组委会的决定。
(3)若组委会决定恢复比赛,而一方或双方飞盘队拒不执行,则按一方或双方弃赛处理。
(4)若比赛不能在一小时内恢复,由组委会做出中止比赛的决定,并征求各方意见后决定在下一轮比赛前的何时、何地进行补赛,补赛从比赛中断时间起恢复。
(5)补赛如不能在下一轮比赛前进行,则由组委会做出处理决定。组委会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六)小组赛排名方法
小组赛采用单循环制,在小组赛结束后,按照每个队伍的获胜场数量进行排位。若出现相同获胜场数量,则参照以下排名标准进行排位:
1.比较相同队伍之间胜负关系,胜者列前;
2.计算排名相同队伍之间净胜分,净胜分高者列前;
3.计算与所有相同对阵队伍之间的净胜分,净胜分高者列前;
4.计算排名相同队伍之间的总得分,总得分高者列前;
5.计算与所有对阵队伍之间的总得分,总得分高者列前;
6.若以上排名仍然相同,则队伍指定一名队员从一端得分线后投掷飞盘,离远端出界开盘点近的队伍排名列前。
注:每一个排名标准用于解决所有相同获胜场数量的队伍排名而不是仅决定相同获胜场数量队伍的最高排名。如果使用了某一个排名标准之后,所有的队伍仍然保持排名相同,那么按顺序使用下一个排名标准;如果使用了某一个排名标准之后,原先排名相同的队伍出现了不同排位,即一个或多个排位相同的小分组,则把这些排位相同的小分组重新从第一个排名标准按顺序进行排名。
(七)精神评分
1.每局比赛后,组委会将给领队或精神队长发放精神评分表(附件4),将由队伍全体到场成员对对方队伍进行精神评分。评分完毕后,由领队或精神队长交还评分表至组委会。组委会审核通过后作为最终精神评分依据。
2.精神评分表分为五项(附件4),每项可选得分为0分、1分、2分、3分、4分。每一各评分项默认得分为2分,除2分以外的评分需要附上评分理由。
3.若有无理由的高分或低分,该精神评分表视作作废,组委会将以10分记录此次精神评分。
(八)参赛服装要求
1.队伍穿组委会提供分队服比赛,比赛双方必须穿着颜色差异明显的比赛服进行比赛。
2.运动员不得佩戴任何穿刺装饰或金属饰品,不得穿着带金属或锋利边缘鞋钉的运动鞋;允许佩戴墨镜、手套等运动装备,但所有装备不能在飞盘上产生任何残留物或明显划痕。
九、资格审查
设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各代表队运动员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及其所得名次(名次依次递补),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十、裁判员
极限飞盘是一项无肢体接触、自我裁判的体育运动。所有的场上选手都有责任执行和遵守规则。极限飞盘依靠于飞盘精神,而飞盘精神将公平比赛的责任放在了每一位场上选手身上。飞盘比赛中,相信没有场上选手会故意违反规则,因此对于无意违反规则没有严厉的惩罚,而是采用模拟如果没有违反规则时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来使得比赛继续进行。因此,本次比赛不设置裁判员,比赛中的争议遵照《全国飞盘运动竞赛规则(试行)》由参赛队员自行协商解决。若参赛成员间无法自行解决,则由精神队长或队长之间协商调节。
十一、奖励办法
视报名情况而定,向获得前三名的飞盘队颁发奖牌及个人证书。
十二、报名
1.队伍联络人请于2024年11月2日0点前将电子报名表(附件1)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2)发送至报名邮箱sduqdfp@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2024思壮杯极限飞盘公开赛***队”。
2.请意向参赛选手扫码加入2024“思壮杯”极限飞盘公开赛咨询群(群号739331232),赛事后续通知将在群内发布。
报名负责人:王同学19912660912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大学体育学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