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大学(青岛)“山大杯”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6-04浏览次数:

一、主办单位

山东大学体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党工委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山东大学(青岛)工作委员会

本科生教育办公室(公共教学管理服务中心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青岛)

山东大学青岛水上运动与游泳协会

三、比赛时间

2024年6月8日 8:30

四、比赛地点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综合体育馆游泳馆

五、参赛资格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六、比赛设项

(一)男子项目10项,女子项目10项,团体项目2项。

(二)项目设置与顺序:200m混合泳、50m蛙泳、100m蛙泳、50m仰泳、100m仰泳、50m蝶泳、100m蝶泳、50m自由泳、100m自由泳、400m自由泳、4×50m男女混合自由泳接力、8×50m男女混合蛙泳接力,其中单项为男女交替进行比赛。

(三)比赛要求: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的设置,最终比赛项目根据报名情况而定。

七、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身体健康。游泳竞赛是一项强度负荷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确保个人身体健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参赛时携带运动员签署的自愿参赛安全责任书。

(二)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应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场。

(四)比赛时,运动员需出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证明身份。

(五)参赛运动员需自行准备游泳镜、游泳帽、泳衣或泳裤。

(六)坚决服从学校体育场馆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游泳馆秩序和卫生。进馆人员需穿拖鞋入池,不得携带饮料及食物进入游泳馆。否则禁止入内。观众必须在游泳馆内规定区域就坐。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 预报名运动员请于2024年6月6日24:00前进入报名群(QQ群号: 870406936),在群内填写在线文档报名。

2.每名运动员限报3项个人项目,团体接力项目不限,报名时须注明是否需要浅水区泳

九、比赛办法

1. 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2023-2027《游泳竞赛规则》。

2. 均采用水下蹬边出发。

3. 均采用一次性出发。

4. 各项目(含接力)均进行一次性决赛(不设预赛),以计时成绩排列决定名次。

十、比赛规则

1.蛙泳:两臂所有动作应同时并在同一水平面上进行,不得有交替动作,两手臂、两腿应同时在水下或水面由胸前伸出,每一个完整动作周期内,运动员头部必须露出水面。转身及到达终点时必须两手同时触池壁。

2.仰泳:在“出发信号”发出前,运动员应在水中面对出发台,两手抓住出发台上的握手器,两脚与池壁接触。在整个游进过程中应始终呈仰卧姿势,身体不得完全没入水中,在转身及到达终点时,必须采用单手仰卧姿势触壁,转身过程必须采用仰卧姿势完成。

3.自由泳比赛中,可采用规定泳姿之外的任何泳姿进行(仰泳、蛙泳、蝶泳),游进过程中需保持一种泳姿游完全程,中途不得转换。在转身及到达终点时身体某一部分必须触及池壁(采用蛙泳、蝶泳、仰泳泳姿的转身及到达终点的要求按照该泳姿规则进行)。

4.蝶泳:从出发和转身后的第一次手臂动作开始,身体必须保持俯卧姿势,不得仰卧,两臂应在水面同时向前摆动,并在水下同时向后划水。所有腿部的上下打腿动作应同时进行,两腿或两脚可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但不得有交替动作,不允许蹬蛙泳腿。在转身及到达终点时,两手需同时触壁。

5.出发口令:在裁判发出“连续短哨声”时,运动员应站在出发台两侧(仰泳和不敢采用出发的运动员的下水),当裁判员发出“长哨声”信号时,运动员站上出发台,水中运动员手抓住出发台握手器,当发令员发出“各就位”口令后,运动员保持静止不动,所有运动员处于静止状态时,发令员发出“出发信号”。运动员在发出“出发信号”前出发,则判犯规,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

十一、计分、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根据各单项报名人数确定奖励名次,若参赛人数超过8队(包括8人)奖励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不足8人时,按照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单项不足3人则取消该项目设置。

(二)本次比赛评选优秀运动员及裁判员,每院系推荐一名运动员,裁判员由赛会组委会推荐产生。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大学体育委员会(青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